福建省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 奖励政策: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奖励。 奖励金额:国家级50万,省级20万
2023-03-09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2023-03-09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200万元,鼓励各地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奖补。
2023-03-09对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获评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6万元奖励;对获评南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
2023-03-09(1)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3)获得国家(或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接股权交易、金融机构,拓宽融资和受信力度。 (4)对“专精特新”中
2023-03-09郑州市: 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补助资金:20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补助资金:50万元 依据文件:《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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