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现代服务业 >> 2023年律师事务所研究报告

2023年律师事务所研究报告

文章来源:和仕咨询整理 作者:和仕咨询整理 阅读量:605 发布时间:2023-05-13

第一章 行业概况

律师事务所行业是一个关键的法律服务提供者,为客户提供各种法律咨询、代理和解决纠纷的服务。律师事务所是由一群经验丰富的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员组成的机构,他们具备广泛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

律师事务所在各个领域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为企业、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和个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和商业法、诉讼和争议解决、知识产权、金融法律、劳动法和雇佣关系等。无论是合同谈判、法律文件起草、法律程序代理还是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都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法律援助。

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和组织结构各不相同。有些事务所是全球性的大型机构,拥有数千名律师和多个办公地点,能够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服务。另一些事务所则是小型或中型机构,专注于特定领域或地区,并与其他事务所合作以拓展业务。

律师事务所行业的成功与其专业的法律团队密切相关。律师事务所吸引并雇佣了高素质的律师,他们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熟悉法律实践和广泛的行业经验。这些律师通过持续的专业发展和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随着全球经济和商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律师事务所行业也在不断发展。新兴领域的发展,如科技、知识产权和隐私保护等,为律师事务所提供了新的商机。此外,国际化和全球化趋势也促使律师事务所扩大其全球业务网络,以满足跨境交易和跨国企业的法律需求。

我国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这表明,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组织律师开展业务活动,具有独立财产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执业机构。具体来说,律师事务所是组织律师从事执业活动,对律师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的基础单位;律师执业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律师执业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律师事务所承担。

同时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律师事务所有如下几种类型:

1)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属于律师执业机构的一种法定的组织形式,与其他律师事务所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性质上属于合伙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是合伙人律师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的组织形式。

合伙人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和章程,以及合伙协议的约定,管理本所事务及其律师。

财产属合伙人律师共有,合伙人律师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2)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在我国,认为有限责任合伙仍是普通合伙中的一种特殊形式,除非法律对其有特殊规定,仍适用普通合伙的规定。不过,从其内容来看,实质上应当是一种在本质上与合伙律师事务所不同的律师事务所,采取像很多外国规定的“有限责任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应当更为准确。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与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最大的区别在于全体合伙人不再无条件地对合伙的所有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

3)国资律师事务所

原来多称国办律师事务所。在实践中,其人员编制属于国家事业编制。成立时由国家核拨经费、选调人员,包括一次性投入开办资产、核定编制,或者核定编制并核拨经费等形式。对于经费的管理目前主要有全额管理、差额补助、自收自支三种管理方式。除此之外,国资律师事务所是国家事业单位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有责任。这也是国资律师事务所不同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主要方面。

4)个人律师事务所

即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是由《律师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一种新型律师事务所,是指律师个人出资设立且以个人全部资产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就是该所的负责人。

5)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是依法由律师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其财产由合作人共有,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国律师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产物,虽然在一定时期曾产生过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作为历史遗留的律师事务所类型,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将会结束它的历史使命。

第二章 商业模式和收入模式

2.1 产业链价值链

律师事务所行业产业链上游包括权益合伙人、授薪合伙人、资深律师、律师助理等各类律师,中游包括国办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下游为公司、个人等消费群体。

我国律师工作人员人数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专职律师人数远超兼职律师人数。截至2021年,我国共有律师工作人员574042人,专职律师457378人,兼职律师14400人。

2.2 商业模式

我国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包括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其中非诉讼业务包括专项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顾问服务,诉讼业务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随着居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数量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

中国律师事务所行业起步较晚,经历了国办律师事务所到合作律师事务所,再到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与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转变。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利润分配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平均分配制:指合伙人共摊成本、共享收益的分配方式,适用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立初期,合伙人数量少且业务能力没有较大差异。该类分配方式有利于促进团队建设和专业化分工,加速拓展业务。

2)提成制:指按照合伙人各自创收和律师事务所进行比例分成。该类分配方式强调了合伙人的个人贡献,适用于小规模律师事务所,但由于各合伙人只专注于自身业务,团队之间合作困难,无法进行资源整合,增强律师事务所的整体竞争力,不利于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运营发展。

3)计点制:指将合伙人各自的工龄、创收、工作时间等要素折算成利润分配中的比例数,按照比例数进行利润分配。该类分配方法适用于大规模律师事务所,解决了平均分配制和提成制带来的问题,消除跨业务团队合作障碍并鼓励合伙人个人发展,减少内部竞争。但计点制要素和折算标准的确定需兼顾公平和效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困难。各个律师事务所在不同发展阶段可采用不同的利润分配方式。

目前,律师事务所成本组成主要是四个方面:

人力成本,这个成本所占份额最大。人力成本主要分为两大块,实行月薪制的行政人事、财务等职能岗位人员和实行零底薪提成制的律师,职能岗位人员的数量和工资已经处于控制水平之下;

税费成本,在对中小企业降税减负政策实施之后,律所的相关税费成本已经下降到律所收入的10%左右

固定资产及运营成本,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已经购置的办公桌、椅、电脑、文具等等,主要是前期购买,运营成本主要包括办公场地的租金、物业、水电网费用等等;

市场推广成本,在广告宣传方面,由于媒体及户外广告较少,现阶段的成本主要用于宣传折页、公司介绍等纸质资料的印刷,在关系维护方面,主要包含业务招待、行业专家会议组织的参加费用等等。

2.3 技术发展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普及与更新对律师事务所的影响日渐凸显,主要应用在智能平台服务提供、案件管理、结果预测环节。

首先,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搭建的智能法律操作系统,可为律师解决重复率高且基础的法律工作,如尽职调查、合同起草、法律翻译、案件整理。

其次,人工智能可通过不断分析用户的历史行为自主预测用户未来的需求,根据律师正在办理案件的类型既可以自动推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历史案例,也可以模拟案件审判结果,预测胜诉可能性,如 Lex Machina 公司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分析法官的人物画像和对方律师执业经历制定对应的诉讼方案,可大幅提升胜诉率。

此外,人工智能技术可渗透到法律咨询领域,为客户提供初步的免费咨询服务,若客户有意向继续咨询,人工智能平台可对接擅长此领域的执业律师,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

同时,人工智能法律咨询可解决法律援助不足的问题,为购买力差的弱势群体和低收入家庭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若技术进一步提升,人工智能可搭建智能裁判系统,通过分析案件双方的行为做出判决,减少人类法官带来的各种主观因素影响,且可保证同类案件的审判结果基本一致。

未来,人工智能将与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结合助力新兴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行业内加速涌现多元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律师的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2.4 政策和监管

中国律师事务所行业主管部门为司法行政机关,也同时受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证监会等部门监管。

自律组织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各城市律师协会,如成都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武汉律师协会等。

行业主要监管法律法规有《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方法》《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方法》、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等。

Online consultation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010-6728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