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金融保险 >> 监管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合力提振投资者信心
文章来源:和仕咨询集团整理 作者:和仕咨询整理 阅读量:409 发布时间:2024-02-20
对于监管态度,证监会持续加大惩治力度。2月以来证监会相继发布“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严惩操纵市场恶意做空切实维护市场稳定运行”、“坚持‘零容忍’执法,集中处理多名从业人员违法炒股”等公告,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市场违法做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等角度,坚决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再次彰显监管机构“零容忍”态度,进而助力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对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积极召开座谈会和走访工作推进会,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自2023年7月以来,监管层高度重视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工作,2023年12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回购便利度,明确现金导向、引导上市公司增强和优化分红。今年以来监管层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引导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出席部署走访上市公司工作、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全国视频会议,强调各相关地方、部门要通过调研认真解决上市公司发展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随后2月4日,证监会召开走访上市公司工作推进会,2月5日证监会上市司召开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专题座谈会,要求上市公司重视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充分利用股份回购、增持、常态化分红、并购重组等工具提升投资价值,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证监会上市司也召开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座谈会,向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征求意见建议,证监会上市司表示将通过提高对重组估值的包容性、分类监管、研究对头部大市值公司重组实施“快速审核”、优化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支持“两创”公司并购同行业和上下游等优质标的、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等措施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工具注入优质资产、出清低效产能、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对于REITs产品,证监会明确可避免现金分配义务和到期强制清算义务的REITs产品可由原始权益人和投资者确认为权益属性产品。2月8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4号》,明确并表原始权益人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对于公募REITs其他方持有的份额,列报为负债还是权益,主要取决于原始权益人是否存在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4号文规定,发行人有权选择在交易所终止上市以避免证监会、交易所对上市公募REITs强制收益分配的义务,同时如发行人已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说明现金分配、终止上市和扩募延期安排,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判断为金融负债的约定,则原始权益人在并表层面应将REITs其他方持有的份额列报为权益,其他投资方持有份额在性质上也属于权益工具投资。对于原始权益人而言,公募REITs其他方持有份额列报为权益,可以改善原始权益人的杠杆、流动性、偿债能力等指标,提升原始权益人发行公募REITs的积极性;对于REITs投资者而言,权益属性的判定也使得后续采用FVOCI计量成为可能,REITs公允价值变动或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对当期利润的波动影响,从而也提升投资者参与积极性,并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募REITs、稳定REITs市场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