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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降解材料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项目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所属集团创立于1935年,主要包括粉粒体加工设备及系统的设计与制造。在日本是东京一部上市公司。经过八十多年不断开拓与创新,公司已成为跨国性集团公司。委托方创立于1995年,是集团在中国的独资企业。是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塑料成型周边设备的知名企业。公司致力于塑料周边设备的整合力和创新力,在物料干燥、温控、计量、输送、混合等技术方面均有深厚的积淀,不断向创新型、服务型制造企业迈进。目前,公司在上海拥有3万平方米的生产面积,在海内外设有多个销售和服务网点,在东南亚拥有制造型子公司和销售公司。公司具有ISO9001、ISO14001品质认证及CE技术标准认证,从2010年开始连续获得“上海市高薪技术企业”称号,并拥有100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食品容器、医药、化妆品、卫生洁具、家电、通讯、IT、轴承、薄膜、造粒等行业。并且对新能源的相关材料处理,具备自主的设备集成能力;也为车载镜头、VR/AR、安防镜头以及导光板等光学成型领域提供解决方案。



研究内容概况:


生物降解塑料指在自然界如土壤和/或沙土等条件下,和/或特定条件如堆肥化条件下或厌氧消化条件下或水性培养液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终完全降解变成二氧化碳(CO2)或/和甲烷(CH4)、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的生物质的塑料。
2019年,全球生物降解塑料产能合计约为107.7万吨,以淀粉基降解塑料为主,淀粉基降解塑料产能为44.94万吨,占全球生物降解塑料产能的38.4%,PLA、PBAT分别占25.0%和24.1%,位居二、三位。全球限塑大势已来,各国纷纷采取限塑措施应对塑料污染。限塑行动在全球已有20余年的历史,自1999年韩国开始实行对购物袋收费后,各个国家分别采取征税、罚款、明令禁止等形式对塑料使用情况进行限制。
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提出要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对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多领域塑料使用进行分阶段的明确规定,提出要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2020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就落实“意见”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2021年1月1日起,部分城市率先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等措施。再次升级的“限塑令”,不仅加大了防治“白色污染”力度,还释放了生物降解塑料领域巨大的市场潜力。2020年11月27日,商务部发布《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的公告,对商务领域(零售、餐饮、住宿、会展、电子商务等重点行业)禁塑、限塑提出了具体要求。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于2020年4月24日经农业农村部第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同意,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2021年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655号文),可降解塑料和废塑料资源化利用属于《管理办法》中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项目,可获得中央资金支持。2021年9月,为推动落实 “双碳”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其中塑料污染治理是重要内容之一;为治理塑料污染,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鼓励发展高端可降解材料。在技术创新、产业化应用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推动生物降解塑料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品应用。2021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并且要求充分考虑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各类替代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完善相关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加大可降解塑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应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