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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2023年“专精特新”申报知识点

文章来源:和仕咨询整理 作者:和仕咨询整理 阅读量:487 发布时间:2023-03-08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优质中小企业发掘培育工作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培育梯度。

创新型中小企业指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培育目标是100万家左右。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培育目标是10万家左右。

专精特新「小巨人」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培育目标是1万家左右。


比专精特新「小巨人」更高档次的是「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该称号由工信部与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联合认定,并不局限于中小企业。

各专精特新类别及其申报条件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创新性型中小企业认定包括「直通车」和「评价指标」两种方式。

(一)直通车:以下四条满足其一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仍在有效期之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对于多数企业来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相对容易实现的条件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三年内获得机构投资者新增股权融资实缴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若企业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还可通过指标评价进行申报。考核维度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满分为100分,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上海市级“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1.在本市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3.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4.符合本市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3+6”重点产业体系。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全市前三位或全国前十位;近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

2.精细化。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特色化。近2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或获得区级(含)以上质量奖、质量标杆企业等。

4.新颖化。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特征,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累计超过2000万元。

(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确定为本市“专精特新”企业,已确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取消其资格:

1.在申报或复核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3.近三年有偷税、漏税行为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评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②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③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④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1)专业化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2)精细化指标。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4)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5)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6)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①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②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③ 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①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②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条件

必备指标4项,缺一不可

①注册满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获得当地省、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企业需未获得过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

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③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

④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可选指标10项,至少6项符合

①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②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③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④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⑤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⑥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特色称号(称号名称参照附件2:申报书第五部分第三条内容)。

⑦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⑧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⑨拥有自主品牌。

⑩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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