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能源电力 >> 电力市场趋势:新型储能成为市场主体
文章来源:和仕咨询整理 作者:和仕咨询整理 阅读量:699 发布时间:2023-04-08
在“双碳”背景下,随着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电网,电力系统也面临着电力电量平衡、系统安全稳定、新能源高效利用等多重挑战。储能以其灵活调节能力,支撑光电风电大规模并网,被视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必要环节。
随着储能鼓励政策不断出台,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逐渐明晰。所谓新型储能,是指利用除抽水蓄能外的物理储能、电化学储能、电磁储能、相变储能和其他新兴储能技术,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本规范指引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储能主体。发电侧、用户侧、电网侧新型储能均可参与市场交易。新型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势,可在电力运行中发挥顶峰、调峰、调频、爬坡、黑启动等多种作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两部门在《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中要求,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为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了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和技术标准。
2022年12月,国网经营区《新型储能主体注册规范指引》发布,规范指引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营区内新型储能主体的市场注册、信息变更、注销等业务管理工作。这是电力交易机构首次从实施层面统一,明确将新型储能作为独立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用户的注册类型。这意味着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成为常态。
随着政策层面打通了储能商业模式,储能运营商可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通过峰谷价差等方式来扩大盈利空间。
目前独立储能电站收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现货市场电能量交易收入、容量市场补偿收入、容量租赁市场租金收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指出,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以山东省为例,山东新型储能参与市场,以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现货交易,通过充放电,获得电价差收入;另一方面来自于容量电费:在现货市场,以发电身份为系统提供可用容量,收取容量费用或补偿。
未来,将有更多省份对储能的市场地位明晰和政策加持,促进新型储能公平参与电力市场,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将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