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岛位于中国最南端,是中国海域面积最大、陆地面积最小的省份。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国家先后批准海南省成立了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保税区、亚龙湾国家级旅游渡假区。
2021年海南离岛免税销售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21年海南10家离岛免税店总销售额601.73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免税销售额504.9亿元,同比增长83%;免税购物人数967.66万人次,同比增长73%;免税购买件数5349.25万件,同比增长71%。
2018年10月16日,《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简称《方案》)正式发布。《方案》首次明确“支持跨国公司、贸易公司建立和发展全球或区域贸易网络,打造区域性离岸贸易中心”,以及“在三亚选址增设海关监管隔离区域,开展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和中转等业务”。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作为我国最大经济特区,海南再次迎来重大历史机遇。《方案》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自贸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过程监管为特征的贸易投资规则基本构建,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2020年6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2020年6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1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贸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贸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办法指出,“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仅限海南自贸港企业营运自用,并依法接受海关监管。监管年限方面,船舶(含游艇)以及航空器为8年,车辆为6年。2021年4月,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海南省等制定的《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实施。这也是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又一个重大政策红利,是对海南乃至全国市场准入政策机制的突破性探索。
和仕咨询发布的《2022-2026年海南省投资环境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共十章。首先介绍了海南省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成就,接着分析了海南省区域发展情况。随后,报告重点分析了海南省金融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农业、批发零售业、会展业等重点产业以及医疗健康、互联网、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最后报告分析了海南岛自贸区建设及投资机会。